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现在已经形成的产业合作包括:RFID传感器(RFID传感器专委会)、大健康(健康服务业专委会)、智慧教育、(智慧教育专委会)、物联网创新设计(创新设计专委会)、智慧社区(智慧社区专委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专委会)、智慧北斗系统(智慧北斗专委会)、物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大数据安全中心)、工业物联网(工业物联网专委会)、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物联网专委会)、节能与环保(节能与环保专委会)、物联网金融(金融委)、卫星(卫星物联网专委会)、电梯物联网(电梯物联网专委会)、亚太专委会、车联网(车联网专委会)等行业。联盟2020年将重要在区块链、新零售、人工智能、5G、农业、家居、物流、信息安全等领域与该领域领军企业进行产业上的深度合作。
全国物联网+百强城市合伙人计划。基于全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需要。基于联盟2016年提出的物联网10X10加速计划的深入开展。由联盟发起全国物联网+百强城市合伙人计划活动。带动和推动各地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联盟与各地的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在各地落地。取得更好的市场机会。
中关村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是由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联合中科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国家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清华知网等多家单位,为物联网企业打造个性化优质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创新性强、产业链条长、幅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基本特点,是不同于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技术产业领域。建设中关村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两化融合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物联网新兴产业、带动经济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整体创新发展能力、建设智慧城市的迫切需要。
经过三年的项目征集,GIC- 艾欧特大奖已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 1000+ 项物联网新技术、新解决方案的项目申 请。参与者来自芬兰、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 意大利、法国、瑞典、英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泰国、 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及中国。GIC- 艾欧特大奖已经成为物联网方面新技术、新解决方案进入中国市场、并展开合 作推广的重要平台和途径。在这里,参与者可以直接与潜在投资商、合作方以及行业资深人士进行交流对话,获取他们的关注和意见建议。
中国物联网百人会是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理事会发起成立,并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研习社”定位于高价值物联网社群,进入研习社具有身份审核门槛和收费门槛。研习社主要研习方向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感知物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探索新的模式并打造为国内外物联网社群。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成立于2009年11月1日,外文名是Z-ParkInternetofThingsIndustryAlliance,是中国第一家物联网产业联盟,由中关村在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优势的单位共同发起,在民政部正式注册,是全国最大的物联网产业专业组织。截止2020年,服务全国8123家物联网企业和机构,全面覆盖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2017年初开始,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开始了国际化道路,为中国物联网与世界市场接轨,以及带领国内企业和技术走向国际舞台发挥努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概念,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此发布实施了《物联网企业实训基地通用标准规范》,面向全国物联网行业征集物联网企业实训基地。
2009年11月1日,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由中关村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优势的40余家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中国第一家物联网产业联盟,也是国际上第一家物联网正式的NGO组织。联盟的宗旨是:以创新为动力,以技术为核心,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打造中国物联网产业中心,形成政、产、学、研、用开放式的合作机制。在联盟的发展历程中,曾经打造多个行业第一名,也是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有专业权威的CTTL做后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政府组织、运营企业、产品制造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技术职称和服务,可进行国内外产品的测试、验证、技术评估为一体。建立了以ISO/IEC17025为标准的质量体系,并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以及国外认证组织(如:DATech)的认证,已拥有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资产约5亿元,多项政府授权,科研检测人员302名。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