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对疫情专项扶持政策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自疫情爆发以来,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市级政策

 

01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忧。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通过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精准聚焦这次受疫情影响最突出的文化、体育、旅游、餐饮、住宿、会展、交通运输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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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办、局政策

 

01 社会保险费缴纳期延长至3月底

2月2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延长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通告指出,北京市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并根据疫情情况继续放宽时限要求,延长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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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市人社局、财政局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2月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12条具体举措,包括:1、力保重点企业用工;2、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3、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用工;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5、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作用;6、加强对农民工等返岗劳动者的疫情防控;7、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8、重点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9、做好劳动用工指导;10、防止就业歧视;11、推广人力资源服务线上办理;12、保障日常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就业工作平稳有序。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通过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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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市财政局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2月13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要落实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受疫情影响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范围,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通知指出,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同时,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疫情期间,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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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市经信局10项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

2月8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十项举措,切实减轻疫情对本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1、推动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2、降低融资担保费率;3、加强信用评级管理;4、提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5、启动创客北京“疫情防控专题赛”;6、开展“小企业大学”应对疫情专题培训;7、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8、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应对疫情特色产品和服务;9、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和信息收集反馈;10、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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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降低融资担保服务费率

2月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办理流程。根据流程规定,疫情期间,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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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保监会北京监管局降低中小微企业金融压力

2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说明》。说明发布了三项扶持政策:1、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2、提高融资便捷性: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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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市属国企房产实施免租、减租

2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开办便民设施、超市、药店、养老、教育培训、工业仓储等,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租金;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用于办公用途的,减收2月份租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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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市场监督管理局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

2月7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自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行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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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北京市司法局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告。

通告指出,将通过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来解决企业发展“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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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市交通委员会停征城市道路占道费

2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停征本市中小微企业城市道路占道费的通知》,宣布自2020年2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本市(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停征本市中小微企业城市道路占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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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市水务局停征污水处理费

2月10日,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停征部分中小微企业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通知宣布,自2月5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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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市经信局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2月1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发服务券的通知》。通知表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覆盖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经营咨询等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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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政策

 

 

01 中关村科技园区科技战“疫” 促进企业发展

2月7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战疫”、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在防控治疗一线的转化应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同时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抗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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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朝阳区18条措施助力企业稳定发展

2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包括18项具体内容,包括建立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资金池、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扶持创新创业载体、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适当延迟缴纳社保费用期限等,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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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海淀区15条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北京市相继出台政策,加强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保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月12日,在实际研究企业需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的基础上,海淀区推出了落实北京市促防疫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力求通过制定差异化的区级政策,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

15条具体政策措施涉及鼓励企业科技防疫、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精准服务4个方面。经初步测算,相关措施共涉及财政资金约8亿元,将在2020年预算中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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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东城区42项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

2月1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细则提出42项专项措施,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资金支持、加强企业服务、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四大方面确实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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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通州区出台12条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

《通州区贯彻落实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出台。

该方案包括12条具体措施,在全面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副中心实际,通过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强化政策落实和企业服务,切实帮助城市副中心的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通州区还设立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通州区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防疫领域科技创新、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缓解疫情对企业造成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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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昌平区补贴1400万支持中小微企业 

昌平区委区政府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在“抗疫”期间,心系中小微企业。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发展,区政府积极协调各委办局,高效快速地审批了“昌平园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房租补助拟支持项目”,并于2月11日发布公示。此项目拟补贴资金1456.34万元,为智能制造、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616家中小企业雪中送炭。

腾讯众创空间(北京)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房租补助”项目申报期间,成立政策辅导小组,组织园区内企业参加政策解答培训会,划分企业责任人,确保每一家企业知晓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园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集中审核申报材料,统一为企业报送资料。帮助空间内98家企业完成申报,拟获得总计340.03万元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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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石景山区15条措施助力中小微企业

2月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将通过全面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切实减轻企业房租成本、有效缓解企业信贷压力、分类实施行业促进政策、全面加强企业精准服务五项举措,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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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顺义区10条措施实现控疫情、稳增长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支持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控疫情、稳增长”,2月11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10项具体措施,包括奖励稳定市场供应和社会预期企业、提前兑现资金奖励、帮助解决企业用工困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等,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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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丰台区30条贴心服务助企业复工复产

丰台区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和实际经营困难,特制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面向社会发布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做好复工复产复业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优化企业服务能力和加强城市运行保障服务等6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主动对标,主动作为,积极响应企业诉求,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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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抗疫情、稳发展措施

2月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云办公稳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通知指出,中小微企业承租区内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鼓励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单位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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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录

 

一、市级政策

1.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2.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京政办发〔2020〕5号)》

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5.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6.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的通知》

7.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8.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事项办理流程》

9.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10.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15号)》

12.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就字〔2020〕14号》

13. 《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

14.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15.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协调调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20号》

16.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协调调度的工作方案》

17.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

18.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京银保监发〔2020〕24号》

19. 《北京银保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说明》

20. 《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工作流程》

2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

22.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停征本市中小微企业城市道路占道费的通知》

2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贯彻落实京政办发〔2020〕7号文的实施细则》

24.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发服务券的通知》

25.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的通知 京财综〔2020〕192号》

26.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非居民)的通知 京财综〔2020〕194号》

27.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停征占道费的通知 京财综〔2020〕193号》

28.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29.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

3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防控指引》

31.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京城管发〔2020〕8号》

32.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 关于文化产业“投贷奖”及“房租通”有关事项的通知.》

33. 《北京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

34.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35.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关于文化产业“投贷奖”及“房租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36.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

37.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实施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网点设立项目申报政策解读》

38.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停征部分中小微企业污水处理费的通知京水务再〔2020〕4号》

39.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细则的通知 京水务再〔2020〕6号》

40. 《北京市水务局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41.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

4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通知》

43.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网络视听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

4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

45. 《关于文化产业“投贷奖”及“房租通”有关事项的通知》

4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

47. 《北京市工业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

48.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告》

二、区级政策

49. 《关于支持科技“战疫”、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5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0〕2号》

5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朝政办发〔2020〕2号》

52.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赋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3. 《西城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保险行政业务服务的通知》 

54. 《石景山区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

55. 《海淀区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56.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大兴新城区属城市道路停征本市中小微企业城市占道费具体措施的通知》

57.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电梯维保工作的通知》58.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关于“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59.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全面优化简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通知》

60.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

61. 《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62. 《大兴区国资委关于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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