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10项专项申报集中发布,最高申报1200万!

为促进海淀区科技企业发展

海淀区集中发布一批专项支持项目

申报时间集中于2020年4月7日—5月6日

最高申报1200 万

温馨提示

1、申报专项资金补贴,原则上需要申报主体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等级良好;部分项目须要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征信报告,或者有信用评级报告优先立项,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根据《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单项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企业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其他要求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而定。

2020年海淀区胚芽企业培育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支持对象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生物医药企业5年)(2017年1月1日(含)以后成立,生物医药企业为2015年1月1日(含)以后成立);

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的科技型企业;

近三年(2017-2019年,生物医药企业为近五年)累计融资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

三、支持措施

入选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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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

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承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获得新认定创新平台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积极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对承担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项目,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积极申报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对获得国家和北京市科技奖的企业、新型研发平台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重点支持的新型研发平台。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支持措施

本专项奖励每家企业、新型研发平台可获得的最高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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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

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优化融资服务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对于成功贷款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融资成本补贴。

二、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企业还款完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5月5日之间。

(四)2019年7月2日以后申报的融资项目今年评审时有效,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三、支持措施

对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成功贷款,并还款完毕的企业,按照其融资成本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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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国际合作研发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研发。对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与境外企业、外资研发机构合作开展技术研发而产生的研发费用、关键技术设备购置费用及购买用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知识产权费用等,按照合同实际支出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围绕 “北京市十大高精尖” 产业领域,通过联合境外企业、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国际顶尖人才,或以共建海外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形式,提高全球联动创新能力,开展的国际合作研发。

三、支持措施

本专项支持的费用包括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委托合作方技术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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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孵化机构房租奖励专项

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奖励的孵化机构须在海淀区注册、纳税,且已取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相关资质(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北京市众创空间、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等),并在中关村核心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备案(如未备案,请先备案后申报)。

(二)被减免房租的企业须是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标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三、支持措施

(一)海淀区拟安排总额为8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主动减免房租的孵化机构给予其实际减免中小微科技企业2020年2、3月份房租金额的30%作为奖励资金,奖励比例上限不超过30%。

(二)按本政策标准核定的每家孵化机构实际减免中小微科技企业2020年2、3月份房租金额的30%,作为核定的奖励金额(以下简称奖励金额)。一是如果全部申报孵化机构的奖励金额总额小于等于800万元,则奖励比例为30%;二是如果全部申报孵化机构的奖励金额总额大于800万元,则实际奖励比例为30%*(800 /全部申报孵化机构的奖励金额总额)。

(三)核定金额不少于1万元(含)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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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淀区非国有商务楼宇的运营单位

租减免支持奖励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海淀区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主动减免租金的海淀区非国有商务楼宇的运营单位,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支持对象

运营单位和海淀区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本政策支持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非集体建设用地性质)非国有商务楼宇,范围不包括:各级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持有的楼宇(房产)、各级事业单位持有的楼宇(房产)、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的楼宇(房产)、商场卖场及商业街区房产;已享受北京市、海淀区其他关于房租和物业费的补贴或者支持政策的各类楼宇(房产);

(二)运营单位为实际收取租金的单位,在疫情期间对海淀区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主动采取房租减免措施且已实施的;

(三)运营单位为在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纳统和纳税注册的运营企业;

(四)运营单位持有或运营的非国有商务楼宇非自用,不包含商场、酒店或写字楼的底商;

(五)运营单位持有的非国有商务楼宇单体建筑面积需满足≥5000平方米;

(六)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运营单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属地街镇开展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被减免房租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组织复产复工,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被减免房租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持有国家高新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依法在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纳统、纳税(不含跨区税源登记)注册,且在海淀区域实际办公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划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 确定。

三、支持措施

为支持鼓励非国有商务楼宇的运营单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为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房租减免,海淀区拟安排总额为500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主动减免房租的运营单位,给予其实际减免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2、3月份房租金额的30%作为奖励资金,奖励比例上限不超过30%。

按本政策标准核定的每家运营单位实际减免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2、3月份房租金额的30%,作为核定的奖励金额(以下简称奖励金额)。一是如果全部申请运营单位的奖励金额总额小于等于5000万元,则奖励比例为30%;二是如果全部申请运营单位的奖励金额总额大于5000万元,则实际奖励比例为30%*(5000 /全部申请运营单位的奖励金额总额,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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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激励企业参与技术防疫

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鼓励企业积极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系统等参与海淀区和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支持大规模疫情防控涉及的重点人群监测、诊断及健康管理、联防联控管理体系建设、应急医院建设和运转,复工复产保障等关键方向,对疫情防控部署、提高生产经营和城市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相关技术和产品已在海淀区、武汉市的公共服务防疫场景部署应用。

(三)相关技术产品在低成本、高效率、人工替代性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提高防控救治速度和抗疫效率、提高疫情处置能力、降低人员跨区域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四)申报企业应主持完成项目研发、实施和运营保障,不支持企业联合申报。

二、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支持措施

根据企业在海淀区、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发挥的重要支撑作用,给予不高于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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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国外授权专利资助专项

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且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进行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较好声誉。

2. 申报单位应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支撑申报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专利预警等业务。

3.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自主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和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活动,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合理建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提出申请并取得授权的专利。

2. 已获得授权的外国国家(地区)专利,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申请资助资金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三、支持措施

对在美国、日本、欧洲专利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每个国家最高支持4万元;在其他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每个国家最高支持2万元。每件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5个国家或地区,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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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支持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科研

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对获得国家级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项目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二、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海淀区重点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支持措施

对单独或联合申报国家级防治新冠肺炎的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项目,并已获得立项单位,根据国家立项资金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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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淀区境外市场拓展支持专项

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对企业在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实施海外并购等国际化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围绕 “北京市十大高精尖” 产业领域,开展国际并购,对企业境外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对象

(一)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证书有效期到2020年7月30日之后)。

(二)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海淀区的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对海淀区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三)企业具备明确的国际市场战略规划,有国际合作及国际市场职能部门,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资金预算。

(四)购交易合法合规,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五)企业通过并购能够获得被并购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核心竞争力。

(六)被并购方为境外企业。

(七)申报项目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境外并购项目。

(八)本项目可与海淀区其他专项同时申报。

四、支持措施

本专项支持的费用包括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针对此并购事项签订服务协议并已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包括咨询、调查、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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